根據湖北省相關文件精神,宜昌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印發《宜昌市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細則》,職工基本醫療門診個人賬戶配置比例及金額從2023年1月起將發生重大改變。
單位在職繳費人員或退休后繼續繳費人員
從2023年1月開始,單位在職繳費人員或退休后繼續繳費人員,繳費期間段的職工基本醫療門診個人賬戶劃撥比例統一調整為繳費基數的2%,取消了原有的3%、3.5%、4.8%、5%及5.2%的比例。例如:繳費基數為3450元,基本醫療個人賬戶月劃撥標準為3450*2%=69元。
2023年1月前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
2023年1月前已退休且不再繼續繳費的享待人員,基本醫療的個人賬戶劃撥金額統一調整為70元/月。實行定額劃撥,不再與上年度退休工資關聯。
2023年1月及以后達到最低繳費年限退休人員
2023年1月及以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人員,職工基本醫療按照本地統賬結合實際繳費月數與本地實際繳費月數之比,再乘以70元/月的標準劃入個人賬戶。2023年1月之前在本地的繳費年限全部視同為統賬結合繳費。
宜都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